23条措施力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 侯庆萍)日前,市委、市政府“日发〔2019〕1号”文件重磅出炉,这份题为《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文件,从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落地服务保障3方面23条入手,向民营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精准发力,细致勾勒了力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图。
近年来,从国家到省级再到市级层面,分别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若干措施》明确,要突出已有省市政策的落实,即,凡是原有政策已有规定的,不再提出和列入。要根据企业需求,梳理形成《关于民营企业享受政策申报目录指引》,涉及支持企业并购重组、股改上市政策等12大项,作为《若干措施》的附件,指导企业了解和申报政策。
在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若干措施》突出针对性,力求务实管用。
一方面,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了强化金融扶持的具体条款,着力优化金融生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确保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推行主办银行制度、重点支持票据直通车业务和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市对区县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各区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至少1家达到3亿元以上。
另一方面,强化政府引导,集中力量培育“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市级设立2亿元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并将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扩大到5000万元;每年筛选30家重点民营企业、2个特色产业集群,整合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扶持培育,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培育出一批骨干企业。
《若干措施》没有再对园区、区县、产业等提出政策,而是聚焦民营企业难点、痛点,突出以民营企业为中心,打造企业创新发展的环境,制定扶持措施。主要包括,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日照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坚持“新官理旧账”,对政府出台的文件、对企业承诺的事项,认真兑现和履行。同时,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纪涉法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才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若干措施》明确,要通过建立“一名市级领导、一个市直部门领导、一家银行领导和一个区县领导”的联系服务机制,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企业家面对面协商机制,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落实机制等制度,畅通政府与民营企业的沟通渠道,打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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