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开发区科技引领助力动能转换

日照日报 2018-11-09 02: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胡颖 通讯员 张馨月)11月2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创业政策》正式印发。与以前相比,此次的科技创新创业政策不仅扶持力度有了大幅提升,而且覆盖面广、普及率高,进一步强化了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对企业来说,新政策中各项扶持政策更符合区内企业实际发展状况,企业只要朝着目标稍加努力便可以得到,更接地气,且政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重复享受奖励。”日照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副主任吴林燕介绍说。

翻阅这份文件可以看到,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共包含十大类,在高水平研发平台发展、科技型企业升级、科技研发及服务机构和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发明创造、企业专利运用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支持企业迅速成长,该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并支持科技型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研发及服务机构建设。

该区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给予研发经费后补助,对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的大型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给予后补助,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研发投入1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对首次进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以及重新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15万元科技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分别给予5—20万元的科技经费补助。同时,对新建并有博士后、院士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该区将给予工作站10万元的科技经费补助。

企业要发展,平台是关键。日照开发区加大平台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高水平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对到区新注册的法人建设模式创新研发平台,如研究院、科研中心、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经评审认定后,该区将给予50—200万元科技经费补助;对区内企事业单位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科技人才建设的研发机构,经评审认定将给予研发设备购置费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备案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备案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同时,该区还鼓励发明创造,支持企业运用专利,加快专利成果转化及科技奖、专利奖的申报。

新政策中规定,企业或个人取得的授权专利对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积极带动作用的,每件补助5千—1万元;企业引进发明专利技术到开发区的,按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补助3万元;年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培育企业分别补助科技经费20—30万元;对新认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科技经费补助;对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完成单位,分别给予2—500万元奖励;对获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2—20万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该区还在全市首创扶持创业项目做大做强政策,对到区投资创业并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实现产业化的项目,企业运行三年内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对于租赁厂房经营的给予50%的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征用土地的,给予30—150万元的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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