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唤醒“沉睡资产” 356个村(居)民债权底子托清 清缴侵占集体资产4370.18万元

大众日报 2018-11-06 05:50 大字

□记者丁兆霞

通讯员王田安钊报道

本报日照讯10月30日,岚山区巨峰镇郭家庄村务公示栏上“2004年前的欠款明细”“村集体固定资产表”等多张清产核资内容依旧清晰醒目。记者在其中的一条“敬告”中看到:2001年前,该村欠款18万元。加上2002—2018年间的欠款,共39.89万元。

“账本清楚了,百姓才服气。”郭家庄村报账员吕伟介绍,目前,该村已经完成清欠32.15万元。收缴完成后,郭家庄村“两委”计划用这笔钱进行美丽乡村建设,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13日,岚山区启动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421个村陆续行动,清查农村集体资产、清收债权、清偿债务。“清缴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清出了发展活力,树立了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岚山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农林局局长丰源告诉记者。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件大事,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之后又一重大改革,涉及面广,波及范围大。岚山区成立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侵占村级集体资产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落实清产核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工作推进第一责任人,为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奠定了基础。工作中,该区突出“全、细、实”,严把宣传发动、资产查验、资源实测、合同清理、欠款收缴、公开公示、档案管理“七关”。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乡镇街道、村居了解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及困难,深入到乡镇、村居现场了解问题,定期召开座谈会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清产核资工作扫清障碍。各村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实地丈量,大到上千亩的荒山,小到一条生产道路都进行了实地丈量,部分资产量大的村聘请了第三方机构。

侵占村级集体资产清缴中对于成员身份确认,该区明确了认定的11种情形,不予认定的4种情形,丧失成员身份的7种情形。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各村在区、镇成员身份认定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各自村情制定了成员身份认定办法,并入户进行户籍确认,特别是要照顾特殊群体的利益,不在成员身份认定上出岔子,既不能重复享受,更不能“两头落空”。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岚山区沉睡着的集体资产正逐步被唤醒。截至10月9日,375个村居托清了党员债权底子,356个村居托清村(居)民债权底子,规范完善合同5892份,清缴侵占集体资产4370.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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