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推行房地产服务承诺书

日照日报 2018-09-17 02: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于磊)根据国家及省相关通知要求,近日,日照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和房地产企业服务承诺书,并纳入企业房屋销售档案一并保存,若企业执行不到位,将被纳入行业负面信用管理。

根据要求,新建商品房售房时,销售人员(置业顾问)要主动向购房人提供书面的《房地产企业销售服务承诺书》,并双方签字确认。在承诺书中,明确所售房源已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所有房源一次公开对外销售,有关证书在售楼处公示;项目一房一价公示,有关报价保证不高于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申报核准价。值得一提的是,房地产企业要落实服务承诺制,购房人购买某一项目楼房时,可依法依规自愿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及全款三种支付方式,开发企业要保证不违法违规干预,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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