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票应坚守普惠式福利的初衷
近日,日照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转发《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8〕951号文件推动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根据省物价局通知要求,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落实对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其中,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老年人、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实行免票优惠。(据本报今日10版)
厉 敏
儿童票是社会对儿童参与社会生活的区别待遇,是一种社会福利。换言之,只要是儿童,都有平等享受这一待遇的权利,跟高矮胖瘦等并无关系。
当前,公交、景区、娱乐场所等通常都设有儿童票,其收费大多是以身高为唯一标准。以身高为标准的审核成本较低,工作人员只需以目测或丈量身高方式就能断定某人是否可享儿童票优惠,也不必担心有人弄虚作假。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园、景区、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这种方式最为便捷。
但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如今的孩子发育明显增快,“以身高论儿童”的购票标准对于监管者来说虽然直观、易行,可是“一刀切”的规定往往令“大个子儿童”丧失应有的福利。
平等地享受儿童票的政策红利,所有儿童“一个都不能少”,不能因为身高歧视把相当一部分儿童挡在福利政策之外。
从全世界范围来看,青少年法律或青少年政策都是以年龄作为界定标准,在我国,无论是民法总则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均采取年龄标准,因此,儿童票收取以年龄为依据,是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是促进儿童福利政策公平化的举措,也是顺应公众普遍期待的改革方向。
从理论上说,对儿童的优惠应该以年龄为标准,但是由于核对年龄比较麻烦,这才改为以身高为标准。事实上,在执行过程,完全可以实行年龄与身高相结合的双轨制,即,如果身高超标,就看年龄。当然,最好是由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标准。
儿童票虽小,却折射了公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从更广的视角来看,以身高为准也好,以年龄为准也罢,都不是问题的最关键,适当调高儿童票收取的身高标准,拓宽儿童票的福利路径,让更多孩子享受到政策的温暖和公平的庇佑,以体现儿童票是普惠式福利的初衷,这才是最根本的,也是公众最需要的。而这个福利的进步,绝不仅仅是一张“儿童票”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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