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婚闹套上法律的“紧箍”

黄海晨报 2018-08-28 11:19 大字

8月24日,日照市召开遏制恶俗婚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启动恶俗婚闹专项整治行动,严治绑树扔海、猥亵伴娘新娘等伤风败俗的婚闹行为,在全市形成抵制恶俗婚闹等陈风陋俗,崇尚社会文明新风尚的良好风气。(据《黄海晨刊》)厉敏

近年来,“走了样”的低俗婚闹有点多,日益引起社会关注。恶搞新人、肆意扮丑、拳脚相向,甚至在婚礼现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等等,本是适度增加热闹喜庆氛围的传统习俗,一下子变了味。最后,热闹变成了胡闹,闹婚变成了闹心。

婚闹本来是对新人祝福的一种方式,但却因为某些人的别有用心和心怀不轨,将一场婚礼演变成了公开的犯罪现场——— 因为不用承担责任,那些急于伸出咸猪手揩油的人便可以借着祝福新人的幌子公然猥亵;因为有着传统习俗做挡箭牌,那些婚闹者就急于打着习俗的名义冒然调戏新娘与伴娘;因为伴娘们的软弱,她们轻松的就被身边的声音绑架,被“都是亲戚和好友”之类的说辞说服之后选择沉默和息事宁人———的确,如果有人在公共场合公然猥亵妇女,会被众人愤然扭送公安机关,但婚闹者借风俗之名,行猥亵之实,却往往不了了之。

婚闹在有些地方愈演愈烈,恐怕和法治不彰有着莫大关系。遏制低俗闹婚现象,需要法律长出“牙齿”,防止破窗效应。

事实上,多数低俗婚闹的追责都有法可循,比如婚礼上醉酒大闹、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比如将以“闹洞房”等方式获取的隐私向外传播的,可能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而对于那些把鄙陋当有趣,公然调戏、猥亵伴娘等不良行为,我国刑法中也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依法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遏制恶俗婚闹,法律不能缺席。执法部门要破除以“传统习俗”看待婚闹的惯性思维,执法严起来,尤其对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婚闹行为,更应主动介入,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让人们分清“整人游戏”与违反法律之间的界限,相信通过对婚闹违法案例“以案释法”,可以让人们形成法律对行为后果的预判,形成文明守法的法治思维,胜过口号式的说教。

婚礼习俗小则而言,关乎一场婚礼的成败,关乎新人的家庭幸福,大而化之,则折射了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风俗品位和文化气质。低俗婚闹一旦违反法律、法规,就不再是简单的恶作剧,可以一笑了之。只有给闹婚套上法律的“紧箍”,注入文明的现代理念,才能继承好优良传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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