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主要协调解决业主关心的十类问题
本报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厉文平) 近日,日照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以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预防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精细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据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是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由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经营单位,以及规划、物价、质监、环保、工商、民政等部门代表参加,共同协调解决小区管理各类问题的议事机制,定期召开,或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实施方案》要求,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物业管理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协调和配合的问题;因调整物业费价格、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等引发的纠纷、矛盾问题;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的争议问题;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需要协调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等十类问题。
按照议事程序,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或业主反映物业管理突出难点问题、纠纷投诉案件,通过业主恳谈会、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等方式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进行协调解决。
在这一机制下,参会各方对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时限,就能避免利益各方互相“踢皮球”,导致问题一拖再拖得不到解决。“通过推行这一制度,业主的呼声有人倾听,业主的权利得到尊重,是一种被证明能有效促进小区物业管理的好方式。”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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