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开展专项行动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匡璇)近日,日照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六部门联合印发《日照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同时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
《方案》指出,要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严格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其他学科不留书面家庭作业;高中作业布置每天总量不超过2小时。规范作业批改。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
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
全市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虽然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但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一律指导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拒不办理证照的要依法取缔。严禁校外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等级考试及竞赛。
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重点宣传普及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形成正确的成才观。
《方案》同时指出,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无论是否取酬,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在职教师凡违反本规定,一经查实,按照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日照市教育局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有偿补课投诉和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凡提供问题线索经查属实的,一次给予现金500元奖励;凡提供具体违规事实证据的,一次给予现金1000-3000元奖励。对举报者信息将严格保密。工作日举报电话:8779313;举报邮箱:w87793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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