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制度

大众日报 2018-05-29 00:00 大字

□记者罗从忠报道

本报日照讯“政府为每人投入几元钱,居民即可享受高赔付的保险保障。”5月22日,在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日照市民政局局长王录联解读日照印发的《关于开展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自5月12日起,日照市实施民生综合保险制度。市民政局代表市政府作为投保人,与保险机构签订民生综合保险合同,将全市所有居民纳入灾害事故保障范围。其保障对象涵盖了灾害事故发生时处于日照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日照市出差、旅游、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及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的家庭财产。居民无需办理任何投保手续,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乡(镇、街)三级财政承担。

民生综合保险制度作为风险分散体系的基础与主体,用于灾害事故发生时保险区域内人员的人身伤亡抚恤和家庭财产损失救助。被保险人同时投保商业保险或享有其他保险,先由商业保险、其他保险赔付,不足补偿实际损失的部分由民生综合保险救助赔付。

近年来,日照市干旱、洪涝、台风、风雹等自然灾害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灾情发生后,受灾群众单纯依靠政府救助,为此政府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政府灾后救助压力较大。日照市每年投入救灾资金大约在700万元,救灾资金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当前救灾需求。因此,市政府决定2018年度在全市开展民生综合保险工作。

据悉,保险机构在每年收取的民生综合保险保费中,提取一定比例成立防灾防损专项基金,用于自然灾害风险研究、风险隐患排查、防灾减灾知识宣教培训、综合减灾示范县区(社区)奖补以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的其他项目。同时,不断累积日照市灾害事故风险数据,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平台和应急事故处置管理平台,为全市灾害事故风险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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