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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再提速 服务更贴心 ——《日照市投资项目容缺受理审查和优化并联审批流程》解读

日照日报 2017-11-30 05:49 大字

本报记者 费洪芹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如何让企业通畅“落户”,让城市成为投资的“乐土”?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审批“瘦身”、流程“提速”。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头号工程实施,市委、市政府以精简项目审批、优化政务流程为抓手,以重点项目专人代办为主线,在全市范围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和专人代办等措施,为重点项目审批提供绿色通道。9月20日,日照市印发了《投资项目容缺受理审查和优化并联审批流程工作方案》,让项目审批改革正式驶入“快车道”。

“百姓办事,最怕来回跑腿,《容缺受理审查规定和并联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的亮点就是打通了项目审批办理‘卡脖子\’环节,主要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哪些材料可以容缺受理

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有欠缺的,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查程序,待申请人补充提交材料后发放批准证照的一种审批服务新模式。

投资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容缺材料清单包含15大类审批事项,申请要件共150项,可容缺要件80项,容缺率达到53.3%。

“通常情况下,可容缺的材料包括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报告,申请人有关身份类证明、资信证明、资质类文件证明,申请人法人、具体承办人等工作人员的身份类证明,申请人应当提交的复印件或者已经提供复印件要求验证的原件,应当首先进行的网上提报证明,下级部门的初审意见,其他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不构成实质性约束的材料。”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补充道。

投资建设项目“1+3”预审模式

投资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审查前,由发改部门牵头“一窗受理”、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筹推进,国土资源部门、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参与并联预审,确保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

推行“1+3”投资项目预审模式,目的是做好冲突检测,为投资项目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创造条件。

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并联审批是指投资建设项目按照模块化审批要求,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实施审批的,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相关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一种工作方式。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共涉及14个部门单位29项审批事项,整合为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五大模块,分别由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企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只需要到牵头部门窗口,按照容缺受理审查有关规定提交材料即可,无需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有关证件也由牵头部门一次性发放。

重点项目专人代办

重点项目是指经市重点项目审批推进领导小组认定的投资建设项目。专人代办是指在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的基础上,实行重点项目由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代办,一般项目有人代办、有人服务,打造“保姆式”服务。

《重点项目审批专人代办试行办法》的出台,打破了部门化、地域化、层级化限制,建立起一支“认真专业务实”代办队伍,代办从立项到开工所需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协调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等。

流程再造投资项目实现审批提速

投资项目经过容缺受理后,根据项目单位作出的书面承诺,各审批部门可按照“一窗受理”“后台联审”“网上审批”“一窗出件”的方式,先行审查、同步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大型工程7个工作日)、3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4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

优化服务是“放管服”改革最终落脚点。“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和专人代办等措施的推行,摒弃了以往“材料不齐不能办”的审批制度,变为一边准备材料一边审批的并联推进模式,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实现服务企业、群众的便利化和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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