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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整治提升市区户外 截至11月8日,列入整治范围的99块大型立柱户外全部拆除

日照日报 2017-11-16 05:5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霞)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市区的一些大型立柱广告牌被悄然拆除,这是日照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个体现。

2016年9月以来,日照市开展了市区户外广告整治提升行动。今年11月8日,随着迎宾路与公园路交汇处西南角最后一处大型立柱广告牌拆除落地,列入市区整治范围的99块大型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全部拆除。

市城管委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区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提升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对沈海高速以东、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大海以西区域(含以上道路外侧50米以内区域)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整治,以此提升户外广告的设施设计设置品位,清除各类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实现户外广告设施减量化、景观化的目标。

其实,整治工作之初,也曾面临着大型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因设置成本较高、利益面涉及较大,各设施业主抵触情绪较大的实际困难。为此,市城管委积极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所有大型立柱户外广告设施逐个摸底调查,并逐个落实责任到人,做到底数清、分工明,通过反复对设施业主进行“一对一”宣传,讲解相关政策法规,最大限度争取了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行动即责任。如何保证拆除工作顺利进行?市城管委通盘考虑了实际情况,在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等要求推进的基础上,坚持分批分类拆除,为整治提升活动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整治过程中,按照市区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提升活动相关要求,市城管委办公室于今年9月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区大型立柱户外广告设施拆除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按期完成市区大型立柱广告设施拆除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投集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多部门联合行动,确保拆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市城管委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积极作为,依法依规开展拆除工作,采取“人性化助拆”的方式,配合设施业主办理相关拆除施工手续,完善施工方案,对于拆除困难的业主,会同有关单位提供相应支援,协助其自行拆除。同时,坚持对私自设置和虽经审批但已超过设置时限的户外广告设施,严格按照拆除时限进行拆除;对部分经各区及有关部门审批设置,但无审批时限或审批时限超出有关规定的,按照市城管委办公室2016年11月印发的《关于市区大型立柱户外广告设施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给予1年的过渡期,从而真正做到安全、平稳拆除。

来自市城管委的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分别拆除大型立柱广告设施74处、25处,累计拆除99处,其中东港区区域内54处,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38处,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区域内7处。

下一步,市城管委将严格按照《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要求,尽快出台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等户外广告管理的配套政策,督导相关单位根据规划和规范要求做好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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