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技师和高级技师评审工作启动 符合条件的生产一线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11月25日至30日
本报讯(记者 费洪芹)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照市2017年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工作启动,符合条件的生产一线人员可破格申报,申报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11月25日至30日。
据了解,2017年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的范围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设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标准、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实施的职业(工种)。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名称、职业资格等级须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凡申报材料填写不一致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条件应为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职工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男职工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上(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职工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上(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
申报评审技师应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任职2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生产一线人员,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0年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获得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能手称号的;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
申报评审高级技师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任职3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生产一线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5年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含国家行业级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同等以上奖励的;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国家级或省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
此外,按照评审与培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须经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合格。高级技师和省属企业(单位)及中央驻鲁单位的技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市属及以下企业(单位)的技师评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技师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按规定进行统一编码,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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