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农村综合改革
本报讯(记者 孟祥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此,市财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三个加大、三个助推”,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助力***。
加大整合力度,助推“三美三宜”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市两办《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稳步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乡村“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宜游”,2018年,市财政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乡村连片治理等涉及村内公益事业的财政奖补资金与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加大各类涉及农村公益事业资金的整合力度,实现“市财政每年用于市级示范片区的奖补资金不少于1亿元”的要求,确保财政奖补政策落地生根。
加大扶持力度,助推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助力***。积极做好省厅支持发展农村新业态试点争取工作,推进农村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培育“新六产”、新业态,激发农村内生活力,促进村级集体收入,增强村级自我发展和自我保障能力。
加大保障力度,助推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研究制定并严格贯彻落实《日照市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细则》,加强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督促各区县实现兜底保障,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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