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项目推行月报制 每月10日前由专人报送上月数据
本报讯(通讯员 申明)近日,市房管局将新修订的“日照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报表”上传政务网站,供各区县住建局、开发企业下载填报。同时,该局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报表培训工作会议,就建立完善日照市房地产统计工作制度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为摸清日照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家底”,掌握各开发项目动态运行情况,今年5月,市住建局就下发通知,对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数据报送工作作了明确要求。根据规定,自7月份起建立房地产统计制度,数据实行月报,各房企须安排专职统计人员负责数据采集、汇总、填写,并于每月1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据了解,新修订的“日照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报表”含在建项目情况统计表、预(现)售情况统计表等6张报表,各区县住建局、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登录房管政务网下载、填写,并按时报送至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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