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一笑泯恩仇两个男人庭后握手言和
本报讯(记者 管玉杰 通讯员
胡科刚 胡凤霞) 古语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8月31日,在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却出现了“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和谐一幕。
据了解,2014年1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厉明的表弟驾驶摩托车与被害人丁兴宾的父亲发生碰撞,厉明和丁兴宾二人闻讯赶来并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撕扯,导致丁兴宾左腿受伤构成轻伤。
被告人厉明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甚至到了一审开庭,均坚持认为被害人的伤不是自己造成的,并在一审宣判后提出上诉,并扬言如二审处理结果不满意就要上访。
随后,日照中院立案,并对案件认真研究分析,充分了解二人的日常表现和家庭情况后,确定了分头调解的方案。给厉明做工作时以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为主,从医学和心理学角度分析了被害人的致伤原因和他本人的主观心态,并帮他算好刑期账、亲情账、经济账,使他解开了内心的疙瘩;给丁兴宾做工作则以心理疏导为主,让他充分倾诉自己受伤后的不解和委屈,并告知其和解之后可以获取更多的经济补偿和心灵的安宁,放下仇恨后,这个外表看起来粗犷的汉子当场洒下热泪。
8月31日,本案二审开庭并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当庭支付受害人赔偿款人民币7万元。双方庭后主动握手,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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