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 充电安全,再敲警钟

黄海晨报 2020-08-14 09:05 大字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彦美 通讯员 张鹏)

电动车充电不规范易引发火灾。近日,莒县就发生了一起电动三轮车充电不规范引发的火情。

8月9日,莒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联合消防大队及时处置一起电动三轮车自燃火情。

当日上午,城东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家中电动三轮车自燃,情况危急,请求派出所帮助。民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消防人员并及时赶到现场,拉起警戒带进行现场隔离,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使用水枪迅速将火扑灭,民警对现场杂物进行了清理。据了解,失火原因为充电不规范,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导致起火现象屡见不鲜,公安部门、消防部门也经常到小区等地清理整顿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但经常清理整顿完没几天又恢复了老样子。再次提醒,电动车严禁进楼入户,不要在楼道、室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电动自行车安全守则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并将购买发票保管好,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可作为凭证。

电动自行车不应在建筑物内停放、充电,更不要推车上楼,在楼道或居室内停放、充电。电动车应按规定统一停放在车棚或避开人群的地方。

充电过程中电动车应远离可燃物,避免引发火灾。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长最好不超过10小时,电量充满后及时拔掉电源。

如果长时间不使用电动车,需要将电池卸掉,将电池与车身分离。防止在不使用的情况下,电瓶线路短路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都是塑料外壳,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有的小区没有电动车充电装置,会有居民在楼上“飞线”到楼下充电,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电源线长期充电软化后非常容易发生漏电现象,遇夏季阴雨天气非常危险。

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及个人)应在室外集中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加装集中充电装置,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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