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医疗保险费用交到村委报销时才发现未给申请办理 社区:村委有关责任人道歉,并将医保费用如数退还,同时会根据医保报销比例对医药费进行报销

黄海晨报 2020-07-02 08:55 大字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黄建玲) 近日,莒县桑园镇大井峪村的王先生拨打日照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2018年12月份,村里统一为村民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于是就为妻子和女儿办了,每人一年220元,两人共计440元,一并将费用交到了村委。去年冬天女儿生病,报销费用时发现村委根本没给办理医保,导致女儿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询问村委解释称:忘记了。王先生很不解,希望能给个说法。

王先生介绍,2018年12月4日,他将妻子和女儿办理医保的费用交到了村委,当时村委出具了一张“莒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收据”,收据上写有其妻子名字、身份证号码,女儿的名字,缴费金额,收款单位,收款人姓名等。

去年冬天,王先生4岁的女儿生病了,得了小儿肺炎,住院医药费共计2400元左右。“准备报销时,才发现根本没有孩子的医保信息,我询问村委有关负责人,说是给忘记办理了。”王先生很是气愤,按照相关医保政策,原本凭医保卡可以报销部分费用,如今只能全部自掏腰包。

后来,王先生说,他通过莒县医保局查询得知,也没有给妻子办理医保。

自从得知医保未给办理,他多次找村委协调此事,至今没结果。

6月18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大井峪村所在的潭子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6月19日,潭子社区相关负责人来电告诉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当时王先生对象的医保办理成功了,桑园镇人社所能查到信息。而他女儿的医保确实没给办理,原因是当时村委办理该业务时,因工作疏忽给漏掉了。村委有关责任人将会向王先生道歉,并将医保费用如数退还,同时会根据医保报销比例,对王先生女儿的医药费进行报销,王先生也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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