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蚕茧”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权
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陈淑娥)近日,笔者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获悉,莒县申请的“莒县蚕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取得使用权,使用日期从2020年4月14日始。截至目前,莒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共14枚。
这代表着莒县申请的“莒县蚕茧”拥有了自己的“金字招牌”,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品的生产地域以东莞镇、库山镇、洛河镇为主产区,且申请使用该商标的蚕茧需符合“莒县蚕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特定品质要求。
新闻推荐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珊通讯员胡克廷)近日,莒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宝马车被盗,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在调取...
莒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莒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