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蚕茧”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权

日照日报 2020-06-10 02:12 大字

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陈淑娥)近日,笔者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标局获悉,莒县申请的“莒县蚕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取得使用权,使用日期从2020年4月14日始。截至目前,莒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共14枚。

这代表着莒县申请的“莒县蚕茧”拥有了自己的“金字招牌”,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品的生产地域以东莞镇、库山镇、洛河镇为主产区,且申请使用该商标的蚕茧需符合“莒县蚕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特定品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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