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1 个集体和4 名同志受司法部表彰

日照日报 2020-03-06 06: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蒋月阳)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近年来在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日照市1个集体和4名同志受到表彰。

具体为,莒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司法局韩彩法、山东世纪星律师事务所李兆焱、山东浩德物证司法鉴定所邱现明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市法律援助中心樊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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