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全面有序恢复公交运行
不得安排体温超过37.3℃的驾驶人员上岗
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阻止公交车正常通行
本报讯(记者 王娟) 为满足复工复产、看病就医等市民必需出行需求,结合各区县风险评估情况,3月1日,日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全面有序恢复全市公交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3月2日起,全市公交全面有序恢复运行。
《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公交恢复运行具体安排:
城市公交:主城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城市公交全面恢复运行。
城乡公交:岚山区、莒县、五莲县城乡公交全面恢复运行;其他区域城乡公交有序恢复运行,围绕复工复产、看病就医等必需出行需求,先行恢复部分到区县驻地、乡镇驻地的线路;其他线路根据道路通行情况,逐步恢复运行,运行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
运行方式:灵活采取定时公交、定制公交、公交包车、通勤公交等“点对点”的服务方式,以保障必需出行需求。
《通知》对疫情防控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公交运营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20〕13号)、省交通运输厅《城市交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导则》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落实场所、车辆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等疫情防控措施,驾乘人员要熟练掌握特殊情况处置方法和要求。加强对驾驶员的健康管理,驾驶员要全程戴口罩,发车前、收车后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不得安排上岗。关闭车辆空调,适当采取自然通风。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按照规定对上车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对体温检测异常的立即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处置。严格落实乘客戴口罩制度,对不戴口罩的一律拒绝乘车。要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中风险区县车辆车厢内旅客满载率不得超过50%,低风险区县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车厢内人员拥挤。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有序恢复公交运行工作,对公交通行路网进行再排查,确保道路通行畅通,并积极帮助公交运营单位解决测温仪、口罩等防护物资需求。各地一律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阻止公交车正常通行。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公交车辆正常通行的问题。各公交运营单位要加强车辆维护和营运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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