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 日照启动文明交通“三让”行动
本报讯(记者 李珊) 1月1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三让”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即“车让人,传递一份关爱;人让车,体现一份和谐;车让车,彰显一份顺畅”,人车各行其道。3月1日前,整治区域为日照市区。3月1日后,在莒县、五莲、岚山城区推开。
“三让”重点查处行为,即,车让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转弯的机动车在弯道内不礼让行人;机动车借用人行道通行未让行人先行;机动车长时间停放在人行道内,妨碍行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人让车,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车让车,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转弯的机动车不让直行车辆先行;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逆向行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社会车辆未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未避让载有学生校车;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大货车(渣土车、商砼车)不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不文明礼让的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整治措施。对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持续推进专用电子监控抓拍设施建设,在重点路口、路段,增设视频监控,及时抓拍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为及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LED显示屏、短信、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介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警示曝光、文明劝导、路面执法等工作。同时,做好重点群体引领带动,对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通过“大讲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等形式,开展针对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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