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信时间戳”助力“隔空”审理离婚案

山东法制报 2019-12-06 14:03 大字

近日,莒县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利用微信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离婚案。主审法官建立由原告、被告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组成的微信群,并严格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进行庭审。两被告在国外与庭审现场“隔空对话”,审理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最终该两起案件均达成了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庭审结束后,莒县法院对该两次录像,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颁发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这是莒县法院首次使用可信时间戳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化。据悉,“可信时间戳”电子数据取证平台的取证模式是通过法定时间源和密码技术的结合,为网页、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颁发的一份“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用于证明电子文件在一个时间点已经存在且内容保存完整、未被更改,主要用于知识产权证明、电子证据固化、电子档案等领域,当前已作为电子证据广泛应用于司法实践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经当事人同意,可以替代法庭笔录”;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将替代法庭笔录的庭审录音录像同步保存在服务器或者刻录成光盘,并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其完整性校验值签字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确认。”该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同意庭审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入卷,法庭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颁发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保证庭审录音录像完整、未被更改。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外出务工人员逐年攀升。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满足人民群众诉讼的多元需求,今年以来,莒县法院牢固树立“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大力应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减低诉讼成本,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杨宝红阚明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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