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弱我有理?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酿事故,全责! 交警:谁的责任谁承担

黄海晨报 2019-08-22 09: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蓓蓓) “谁的责任谁承担!”“不要再把同情弱者当做理由强加给无过错的一方。”“电动车闯红灯现象非常普遍,应该好好整治了!”……

近期,几起电动自行车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监控视频,在网络引发热烈关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仅自己受到伤害,还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7月9日14时左右,崔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莒县城区北坛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广场东路路口处闯红灯,与宫某驾驶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崔某受伤,车辆受损。

在该起事故中,崔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崔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月5日11时许,康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岚山区岚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汾水凌云路段处超车时,与前方顺行的赵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致康某、赵某受伤,车辆损坏。

在该起事故中,康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车时未确保安全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康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月18日13时15分,安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东港区烟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学苑路路口处闯红灯,与周某驾驶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安某受伤,车辆损坏。

在该起事故中,安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安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为所有人敲响了警钟,遵守交通规则,谁都不能任性。”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主,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拐弯时,能够开启转向灯的,最好开启,有些自行车、电动车没有转向装置的,伸手示意;在超车过程中,尽量要观察仔细,后方有没有来车,或者周边有没有非机动车,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再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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