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再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刘洪伟 翟文婷)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与合法权益,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日前,莒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030元提高至每月1211元,并与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挂钩联动机制。
据介绍,这是该县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12次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今年12月起,开始按照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补发11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差额。该县1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691人,按照新标准每人补发181元,共计补发金额125071元;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773人,按照1211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共计发放10611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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