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酒驾可奖励300元 日照交警鼓励市民有奖举报12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齐鲁晚报 2018-11-20 05:15 大字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徐艳)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鼓励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及时、精准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11月19日起,对12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50元—5000元有奖举报。

据悉,这12种交通违法行为是:从事接送学生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面包车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运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交通肇事逃逸。

记者了解到,在日照交警部门发布的奖励标准里,对于市民市民举报的,最低奖励50元,最高奖励5000元。其中,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举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而市民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奖励500元-5000元。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次有奖举报必须是实名举报,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等情形一律不予奖励。

对于有奖举报的参与方式,日照交警部门介绍,市民可通过日照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交警部门当面举报。

有奖举报电话:

日照交警支队直属大队:

0633-7998122

交警支队东港大队:

0633-8221152

交警支队岚山大队:

0633-7998222

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

0633-7992268

交警支队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大队:

0633-7998339

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633-6880122/7977122

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0633-5330002

日照港交警大队:

0633-7386515/7386516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0633-3668122

举报人也可拨打122报警电话、交警支队指挥中心8780039进行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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