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日照样本 ——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日照日报 2018-10-25 01:37 大字

本报记者 费洪芹 通讯员 康广峰 刘玲玲

就地化解矛盾,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价值所在,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典范。

为不断拓展“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近年来,市司法局抢抓发展机遇,在实践中完善“三项机制”,强化“四个保障”,打造“五个品牌”,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水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项机制”———

构建人民调解新常态

“面对法治化进程日益加快的新形势,基层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由过去‘讲事说理’向‘依法调解为主导、说理讲情为辅助’的转变,实现管理向治理、服务的转变。”日照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桂伟介绍道。

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实行三级网格划分,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一级中网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二级小网格,各自然村以500人口为一个单位,划分为三级微网格。每个微网格确定一名网格管理员,负责本网格内的民情信息上报和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同时作为法治宣传员、维稳信息员、特殊人群管理员的“四员一责”职能。在一级中网格(乡镇街道)和二级小网格(社区)分别安装数字化网络电视,实现与矛盾纠纷调解的实时对接,对重大或疑难矛盾纠纷实施在线调解,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构建一站式调解服务机制。按照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在县级层面,各区县司法局全部建成集“法律服务咨询解答、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扶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四大基本功能于一体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社区)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汇集各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集中统一办公,搭建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东港区为试点,建立“1+N”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1”,即建立1个区县矛盾纠纷调解指挥中心,履行热线受理、分析研判、协调指挥、分类督办、监督检查等职能,全面掌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形成了人民调解快速反应和全程督导平台。“N”,即在区县各级各层面建立由乡镇(街道)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以及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等组成的N个调委会,形成互联互通、上下衔接、左右配合的“大调解”网络体系。?

“四个保障”———

夯实人民调解新根基

人民调解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如何积极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市司法局立足实际,着力从人民调解阵地建设、落实经费、强化队伍、加强信息化四个方面出实招、硬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夯实阵地保障。与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步,建设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用房不低于60㎡;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同步,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室,面积不低于40㎡;与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同步,建设人民调解室,面积不低于30㎡。同时,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建设中采取“1+X”方式运行,即一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管理办公室带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单个调解室面积不低于30㎡。目前,所有区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80%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室都打造成“前台后场”模式。?

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县采取“以奖代补”“以案定补”等措施,多方解决调解经费问题。莒县按照案件难易、复杂程度分别给予调解员每件60—150元的补贴;东港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等均由区财政承担;五莲县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获得每年50万元的人民调解专项资金,由县司法局统一支配,案件补贴标准提高到100—460元/件;岚山区的个案补贴为100—180元/件,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工作补助经费由乡镇(街道)财政按照人口规模给予保障。

强化队伍保障。通过争取政府购买和财政补贴相结合方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在乡镇(街道)调委会,各区县结合退伍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为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配备2—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大大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在村(社区),以乡镇(街道)固定补贴的方式,为每个村(社区)聘用1名专职调解员,由乡镇(街道)司法所统一管理。?

加强信息化保障。以“互联网+”思维,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平台,构建矛盾纠纷快速处置机制,推出并运行基于大数据支撑的“智慧调解”信息系统,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依托“公众通”“调务通”“公务通”三个板块,通过电脑和手机端同步操作,实现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分析研判、案件办理和稳定情况每日“零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宏观上实时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的类型、时间、地点等信息,实现人民调解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数据化。?

“五个品牌”———

开创人民调解新局面

莒县司法局夏庄司法所所长庄乾山,在多年从事调解工作中摸索出一套独创绝技———“沙盘调解法”,使双方当事人从“敌人”变成朋友;

东港区三庄镇贺家庄村的王桂淑2014年被聘为“大嫂调解员”,以邻家大嫂身份参与纠纷解决,成为谋求社会和谐的“调和剂”……

而这些都是日照市主动前延矛盾排查触角,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

沙盘调解。莒县司法局夏庄司法所所长庄乾山根据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通过沙盘再现纠纷现场,利用沙盘制定调解方案,使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最终达成协议,提高了调解效率。他依据自己20多年的调解经验,总结出《模范调解二十四法》,印刷1000余册免费发放给广大基层调解员,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

大嫂调解。市司法局与市妇联联合,为每个村(社区)选聘了1名“大嫂调解员”。新聘任的“大嫂调解员”来自基层、生活工作在基层,在具体调解纠纷时,与矛盾纠纷双方比较熟悉,有利于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防范在早期、解决在萌芽状态。自从有了“大嫂调解员”,基层60%的矛盾纠纷都由她们调解完成。

首席调解。为解决制约基层调解人员瓶颈,各区县从在基层长期工作过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政法干警中选聘了工作资历深、有一定法律常识、热心调解工作的老同志为专职调解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分派到各乡镇(街道)担任“首席调解员”,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

专业调解。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行业规律和专业特点,各区县司法局分别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委等单位聘请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离岗老干部担任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专职调解员;从重点行业和部门中筛选聘用资深专家和技术骨干,成立矛盾纠纷化解专家顾问团,由区县指挥中心依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行业特点,随时调度派遣,参与矛盾纠纷调处。

律师调解。近两年来,在全市各级法院、信访部门全部建立了律师坐班调解制度,及时为当事人化解纠纷。尤其是今年以来,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政府采购、自主选派等形式,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市3029个村(社区)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了法律顾问在村(社区)的全覆盖。

岁月不居,“枫桥经验”长青。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不断探索多元化的矛盾和纠纷调处新机制,创新纠纷化解新模式,完善基层治理新功能,切实将矛盾和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不断探寻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样本,让“枫桥经验”逐步在日照生根发芽,为群众安居乐业和全市经济的稳步增长创下更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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