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以《条例》推动执法工作全面提升
本报讯(通讯员 郑彦)自2017年10月1日《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广泛学习宣传,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方式,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系统的学习,并结合普法工作和《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操作、执法技巧等方面进行多次全方位的培训,严格测试和考核。将《条例》内容印发成口袋书,促进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将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落到了实处。
通过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工作,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反《条例》的行为予以曝光,着力扩大《条例》的宣传面和宣传效果。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契机,将《条例》作为指导城镇管理的有力武器。强化城镇容貌、农贸市场、违法建设等治理行动,有效推动了执法工作纵深发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条例》的学习培训,在责任意识、履行职责的执行力、管理标准的到位性、管理效果的整体观瞻性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条例》及各项城镇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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