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晖耀你 护航成长 ——莒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本报通讯员 刘挺 顾红霞
今年以来,莒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成效。
创新工作机制
“四个一”工作模式让帮教全覆盖
“四个一”即创建一个未成年人检察信息平台、建立一个检晖留守儿童家长群、成立一个检晖留守儿童法律志愿服务队、建立一个护航、护苗档案。
未成年人检察信息平台,包括护苗日记、留守儿童档案、护苗事项等模块。其中,留守儿童模块是通过跟莒县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县所有留守儿童数据信息实现共享,适时开展法治宣传和帮教活动。同时,通过平台,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等未检工作的做法进行集中展示。截至目前,已在平台发布信息动态20余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引导效果。
通过建立检晖留守儿童家长群,开展“送法进家庭”活动,不定期发布法律知识、亲子关系建设等相关内容,引导在外务工的父母多关爱自己的孩子。
针对莒县留守儿童数量多的特殊情况,牵头成立了检晖留守儿童法律志愿服务队。该团队立足法律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关护留守儿童活动。截至目前,已有10名干警分别采取“一对一”结对的方式,分别资助10名留守儿童,直至初中毕业。
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立“护航”档案,该档案包括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分析犯罪原因、社会品行调查、帮教等内容。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护苗”档案,主要包括对其身心伤害进行评价,分析被侵害原因,进行心理疏导、对较为困难的被害人实施救助情况,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截至目前,已经建立11个护苗档案,10个护航档案,对20余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通过不定期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持续跟踪。
推进法治进校园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管
莒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搭建与团县委、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各乡镇等联络体系,先后参与“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志愿服务、“爱心相伴 呵护成长”莒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行动、“关爱祖国未来”普法宣讲等活动。同时,为更好地做好法治宣传,还印制了《反对校园暴力》《关爱未成年人》《交通安全记心中》《预防沉迷网络游戏》《致家长的一封信》等5类宣传手册,以及印有莒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卡通形象、联系方式的小挂饰,向学校学生、家长等进行分发宣传。截至目前,共法治进校园5次,分发宣传手册、小挂饰3000余份。
针对未成年人领域犯罪比例比较高的两种类型涉毒和校园安全犯罪,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在今年“六一”儿童节期间,邀请全县百余名留守儿童和志愿者到检察院参观,提高孩子辨别能力。同时还在8月份与县公安局、曲阜师范大学走进莒县招贤镇某村庄,联合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活动,为孩子们讲解预防毒品知识,并发放各种宣传画册400余册。
校园周边商品玲琅满目,存在较难监管的问题,各地也频频曝出校园周边危害未成年人的案例。今年5月份以及暑假开学前期,莒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机关、教育居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针对中小学周边小摊贩及商店、快餐店、饮品店、蛋糕店等商铺,重点检查其落实餐饮服务许可、食品原料采购、食品添加剂、规范食品加工行为、餐具消毒等食品安全规定情况以及是否销售水晶泥等有毒有害玩具情况,整治规范了学校周边的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秩序,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成立检察官工作室与多部门协作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
今年年初,莒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以未检员额检察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董芳同志命名的专门未成年人检察官工作室,主要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批捕、公诉等案件,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犯罪预防、心理疏导为重要工作内容,集帮教矫治、心理咨询、警示教育、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家长课堂于一体。工作室定期围绕未成年人出现的各种问题开展法治宣讲,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法律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董芳工作室还提供心理辅导和社会实践机会,这些活动有效拓展了未检工作职能。
建立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与莒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于那些未成年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有聘请律师意向,但因经济困难或者遭受犯罪侵害陷入困境、不能维权等原因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商请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的监督。与莒县法院、县民政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工作办法》,对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的监护人,相关部门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与公安部门联合制定“一站式”询问工作模式。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刑事未成年被害人在诉讼活动中受到“二次伤害”,与莒县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刑事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取证工作的实施办法》,以设立专门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询问场所和专业人员询问为着力点,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力求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工作。
成立莒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莒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签署《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及工作流程。基地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等特殊情况,制定个案矫正方案。
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企合作帮教观护基地。与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和莒县福利服装厂就建立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达成合作协议,让未成年人在社会化活动中接受帮教。基地主要负责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并安排适合其性格、年龄的工作岗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不定期组织观护对象参加公益活动,培养观护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与莒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联合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实施细则》。明确了合适成年人的权利义务、选任条件程序、职责及参与程序等。
建立未成年人检校合作机制,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积极探索与学校合作的模式,先后有十余名青年干警将未成年人中极易发生的问题以案例讲解的形式组织课件,以订单形式根据各学校需要讲授的内容。将法治思想与学校文化相结合,在第三实验小学教学楼建设法治长廊,让孩子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感受法律的威严。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张守军)9月12日,莒县寨里河镇党委副书记高明忠、季家车沟村党支部书记刘兰峰一行来到市公路局,向该局送上了一...
莒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莒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