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抢劫 非法持有枪支7名恶势力人员被批捕

黄海晨报 2018-08-29 09:1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娟通讯员 秦晓蕾) 近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对入户抢劫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韦有某、邹世某、韦庆某等7人予以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200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韦有某、邹世某、韦庆某等人交叉结伙,多次在岚山区、莒县、东港区等地实施持棍入户抢劫。该犯罪团伙通常选择在半夜凌晨,多人持棍甚至携带爆炸物进入被害人家中,采用殴打被害人,入户翻找现金等物品的方式实施抢劫,作案手段十分恶劣,性质十分严重,在群众当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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