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赖的不一定是钱17名法警监督,砌起一堵墙
法官监督8小时,眼看着工人砌墙。本报通讯员供图冻结工资、查控房产、扣划存款……提起执行案件,很多人想到的往往是查控财产。其实,在执行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并不属于这一类,法院在判决时可能并不涉及财产,而是只要求履行法律规定的行为义务,比如建墙、砍树、探视等行为。但如果当事人耍赖,执行法官如何才能让他们“动”起来?
本报记者马云云崔岩
通讯员刘月王伟
擅拆邻家墙
法官监督修复
近日,日照莒县碁山镇的一个村里来了十几个身着制服的人,他们来这里,就是为了砌一堵墙。
来的人是莒县人民法院17名干警,他们直奔村民张永涛家。张永涛和张国兴本是一大家子人,按照辈分,张永涛要喊张国兴叔叔,两家宅基地都挨在一起,既是亲戚又是邻居。
两家院子的南墙本来是齐平的,后来张永涛把自家的南墙往后“挪”了两米,这样自家门前的路是宽了,可张国兴家的南墙看上去就凸出来两米。张永涛觉得出行不方便,也不好看,就劝张国兴也拆墙后挪两米,但张国兴不答应。
没想到,协商未果的张永涛竟擅自把邻居家宅基地上的南院墙和部分西院墙拆了。后来法院判决张永涛恢复张国兴家院墙原状,但张永涛一直拒绝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两家积怨多年,我们去了村里五六次,做思想工作、考察、找邻居了解情况,在评估风险后,决定强制执行。”案件承办人、莒县法院执行三庭法官刘光实说。
不过当天,张永涛没在村里,根据前期制订的方案,由张国兴找来施工队现场施工代履行,执行庭督导、法警队周边警戒、研究室跟踪录像,执行就这样开始了。
执行中,张永涛年过八旬的母亲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坐在现场阻拦,张永涛的妻子也反复来干扰执行过程。法官教育警告后,她们才作出书面保证,不再扰乱建设院墙、恢复原貌的过程,并表示以后尊重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经过8小时蹲守执行,张国兴家的院墙终于完成施工,原状得以恢复。经评估,当天施工共花费三千多元,这些费用后来都由张永涛履行,除了这些,他还额外承担了约一千元的评估费用。
阻止拆违建
夫妻获刑责
在日照岚山区法院,近期也办理了一起类似的案件,不过不是建而是拆。朱志军和徐明飞也是邻居,两年前,朱志军夫妇在两家门口建了堵矮墙,并在中间的土路上栽种了作物。徐明飞觉得,这影响了道路通行,必须拆除。两家闹到法院,法院判决拆除。朱志军不拆,当起了“老赖”。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还找到村干部,但朱志军都不配合。去年底,执行干警到现场强拆,其间,朱志军还拿出农药,妻子跑出来打滚,试图阻止强拆。最终,道路还是被通开了。可没过多久就传来坏消息,朱志军两口子又把墙垛重新建上了。
执行法官再次上门,可朱家总是大门紧闭。道理讲不通,朱志军夫妻二人被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见识到法律的威力,两人终于消停了。
法官介绍,类似强制执行的案件还有砍树、孩子抚养权的交付执行、返还土地使用权时将土地恢复原状等。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在实践中,这种行为执行案件的执行难度普遍较大。“这类案件双方往往有很深的矛盾,事情可能不大,但都在争一口气,不确定因素比较多。”岚山区法院执行三庭庭长赵杰分析,法院在这类案件的执行中也更加注重调解,解开彼此的心结,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新闻推荐
□栗晟皓李永文李昊报道本报莒县讯6月16日,记者从莒县国土资源局获悉,近年来,莒县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
莒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莒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