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失联”,工程单位拒结工钱 司法所为农民工追回工资
农民工代表送锦旗到大平山司法所表谢意
本报讯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陶飞) 8月11日上午10时许,钦州市浦北县六硍镇的杨某安和妻子带着绣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字样的锦旗来到玉林市兴业县司法局大平山司法所,代表17名农民工把锦旗送到所长王勇军手上,感谢大平山司法所为他们成功追回53000元血汗钱。
农民工被迫停工
酬劳被拖欠
今年6月3日,5名钦州籍农民工代表到大平山司法所投诉,反映包括他们在内的17名农民工到大平山镇某房地产建筑单位的工地施工至工程结束,该单位尚拖欠他们自今年3月至5月的工资共计53000元,希望司法所干警能帮他们讨回这笔酬劳。
经了解,所长王勇军发现,这17名农民工只能提供施工项目确认施工量的签收表,没有劳务合同。据了解,该房地产工程单位将工程施工项目分包给庞某,庞某再分包给承包商李某。而李某在该工程打地基时看错设计图纸,造成地基重新返工,导致工程推进缓慢。该房地产工程单位决定不再给李某承包工程,使得农民工被迫停工。农民工要求结算工钱时,该房地产工程单位的第一承包商庞某均以李某不签字以及工程未完成为由,不给农民工结算工资。
司法所干警经走访沟通
为农民工追回工资
经走访并核实事情经过后,王勇军马上到施工现场寻找李某,但李某已离开工地。在多次拨打李某电话无果的情况下,王勇军直接找到庞某,向他阐释国家政策和保护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指出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应直接承担责任。经过多次沟通,庞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对,并同意会尽快结清这17名农民工的工资。8月5日上午,以杨某安为代表的17名农民工终于收到了庞某支付的工资。
据了解,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享受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大平山司法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近一年时间里,共成功解决劳资纠纷5件,涉及农民工60多人,共追回农民工工资约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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