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治教育微讲堂系列报道譾〇疫情期间抚养费 执行不暂停

钦州日报 2020-04-02 10:17 大字

本报记者 黄福兴 通讯员 何徽

如果双方离婚是协议离婚,那么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需要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等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的给付义务,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那么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子女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程序: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温馨提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有所改变,即使一方没有钱来支付抚养费,那法院也会执行其其他的财产。而抚养费的数额也不是不变的,现实中,根据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水平等,是可以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增加或减少的。

三、执行条件: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四、疫情期间执行是否暂停?

疫情防控期间,浦北县人民法院借助“互联网+”优势,通过网络视频、QQ、微信等联系当事人,用足用好执行网络查控措施,实现执行“零接触”,效果不打折。

案例:何某与冯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于2019年到法院起诉离婚。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并判决何某按月支付婚生子女抚养费。判决书生效后何某仍拒不支付抚养费,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当时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遂转变工作思路,电话联系何某。在电话中,执行法官告知他必须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本人及子女都会带来不利影响。经过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何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将抚养费3340元汇到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上,由法院一并转交给冯某。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疫情期间,浦北县人民法院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防疫期间各项要求,在做好各种防护措施的同时,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对被执行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劝之以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让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就能领到案件执行款。为浦北防控冠状病毒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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