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动为17名农民工追回15万余元工钱

南国早报 2019-08-15 16:14 大字

南国早报记者王斯实习生庞思瑜通讯员张海志

8月13日,来自浦北县的高某等17名农民工,在经历了南宁市江南区劳动监察部门调解,江南区法院发出支付令,以及开庭、小额速裁判决后,终于拿到了被拖欠3个多月的工资共计15万余元。

血汗钱被拖欠

农民工求助劳动监察局

据了解,2018年8月,刘某承接了南宁市某中学江南校区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今年4月15日,刘某组织高某等17名来自浦北县的农民工,对该教学楼进行木工施工作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仅口头约定工资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今年5月25日,高某等17名农民工施工结束离场后,刘某一直未足额支付工资。情急之下,17名农民工来到了南宁市江南区劳动监察局寻求帮助。

在江南区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的组织调解下,刘某明确了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并于6月5日出具承诺书,承诺其将于6月10日付清所有工资。可到了付款时间,刘某并未按约定支付工资,这让17名农民工气愤不已。

为帮助他们尽快追回工资,劳动监察局依托江南区法院与江南区司法局成立的“多元联合调解中心”,立即启动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及督促程序,并帮助农民工准备诉讼材料,指导他们向江南区法院申请支付令,第一时间向法院立案庭通报了该案件的基本情况。

法院开辟绿色通道

小额速裁一锤定音

今年6月12日,江南区法院受理了高某等17名农民工的支付令申请。当天,该院依法向刘某发出了支付令。刘某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书面提出了异议。

法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异议成立,6月26日下达民事裁定书,终结了督促程序。在江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援律师的指导下,收到裁定书的17名农民工,马上向该院提交了立案材料。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院开辟立案绿色通道,17个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当天全部立案,并分流至立案庭简案快审中心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7月26日,江南区法院采取集中开庭的方式审理了该批系列案。法院认定,高某等17名原告和刘某虽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原告已经履行了提供劳务的义务,刘某应向他们支付劳务工资等共计15万余元。

由于小额速裁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判决书下达时这17个案件就已全部生效,该院还限令刘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在判决书送达完毕的5天后,17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诉调无缝对接

8个月追回96万余元工资

据了解,由江南区法院与江南区司法局联合筹备的“多元联合调解中心”,是一个涵盖了法院、司法局、交警、工商、劳动监察、街道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个社会综合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解平台。

据统计,今年以来,江南区法院发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支付令65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59件,结案标的96.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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