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言劝 如期领偿款

钦州日报 2019-08-08 15:44 大字

浦北讯 日前,浦北县人民法院寨圩法庭的大门刚打开,黎某和曾小某父母就相约来到寨圩法庭,要求主办法官作证,支付赔偿款给曾小某的法定代理人。

黎某经营一家建筑材料店,前几个月,由于其聘请的员工在运送建筑材料之时,发生交通事故撞伤曾小某,导致曾小某骨折住院,共计造成损失41000多元。后曾小某父母与黎某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一开始,黎某态度很是抵触,不愿接受法院的调解。主办法官经过仔细分析,抓住黎某注重商业信誉的心理,跟其解释接受调解好处。黎某听完冯法官的分析,思考良久答应调解,签调解笔录时还再三跟法官承诺必定会在调解书生效后的5日内将赔偿款打给原告。于是有了文章开始的那一幕。

收到调解书的第二天,被告心里一直忐忑不安,怕错过履行期限,所以主动找原告方到法庭来,履行调解书内容,免得给自己造成不良影响。原告父母收到赔偿款终于松了一口气,可以一解燃眉之急。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乡镇农村的小轿车持有量越来越大,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日益增加。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应当要以当事人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为能快速有效处理交通事故纠纷,近年来,浦北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积极探索交通事故纠纷案的调处办法,恰当地运用调解的技术和艺术,提高交通事故案件调解能力,以便能最大程度缓解被害方的经济负担,提高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大大促进了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 (乐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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