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急了

钦州日报 2019-04-03 12:08 大字

浦北讯“法官,您好,我愿意履行义务,还清欠款,可以尽快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撤销下来吗?”3月20日,因买不了动车票出行受限的失信被执行人容某主动联系广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

2009年,容某驾驶车主丁某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浦北县安石镇三亚村往平宁冲村方向行驶,与骑自行车由平宁村方向行驶的罗某发生碰撞,造成了罗某脑震荡、头皮挫擦伤。因容某不愿赔偿罗某的经济损失,罗某逐向浦北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浦北县人民法院判决后,容某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罗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容某常常以外出打工为由规避执行,拒绝与执行法官见面和电话联系。鉴于容某的恶劣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容某采取措施,将容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系统。

今年年3月20日,时隔十年之后,容某因出行需要,在购买动车票的时候发现自己上了法院的“黑名单”,动车票没购买成,出行还受限,考虑到如今自己已结婚并养育了孩子,担心“黑名单”今后会影响到孩子上学、就业问题,容某最终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主动履行拖延了十年之久的赔偿义务。

近年来,浦北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除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外,还充分利用在宣传栏、电子屏幕、失信被执行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曝光等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社会知晓面,强化对失信行为的舆论谴责压力。据统计,2018年至今,该院先后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6人次,限制高消费495人,对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97人次,罚款17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谢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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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浦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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