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违纪仍然追责浦北对腐败和违纪零容忍

钦州日报 2018-11-13 09: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夏玮蔓 通讯员 黄一峰 钟业辉)“现对你所余某宣布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近日,浦北县纪委工作人员来到该县北通镇卫计所对原樟家乡计生服务所专干余某宣布了处分决定。余某万万没想到,自己隐藏20年的违纪问题竟然还会被县纪委翻出来追责。

近期,浦北县纪委接到群众李某举报,称在1998年,樟家乡计生服务所专干余某收取其1300元计生费,但没有开具正式发票,也没有将款项及时上缴公家账户,造成李某至今未能办理计生证明。收到举报后,该县纪委迅速组织人员找到当年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经过调查,余某于1998年1月到群众李某家中,动员李某缴交“二胎无证生育”费用,并协定李某在放环、结扎或不再生育的情况下,缴交1300元可结清“二胎无证生育”费用。数月后,李某缴足1300元计生费,但余某并没有开具正式发票,也没有将该款项上缴计生办入账,而是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

“追责永不过期,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违纪问题。对于违反国家党纪法规的党员干部,我们坚决零容忍。”该县纪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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