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生命交给一时侥幸

钦州日报 2020-05-27 09:46 大字

肖 来

近期,公安部下发通知,自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一带”指安全带,“一盔”指安全头盔。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违者将被罚款。

粤语有句俗语说“又要威,又要戴头盔”,意指又想炫耀自己,又想不惹事端。放在时下语境里可以理解成:安全与美观两者皆得。这也不难理解,为何通知一出,花样繁多的安全头盔需求暴涨,价格还水涨船高。

但是,笔者不禁想问,许多车主上路已久,为何之前未形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如同新冠肺炎疫情让大家谨记口罩的正确防护作用一样,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应该在日常就根植于心,不能仅为应付检查而敷衍了事。

对车主来说,头盔本应是标配。《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明确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但是走在钦州的大街小巷,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车主仍然比比皆是。

尽管近日公安部再度发文,表示暂不处罚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以宣传引导为主,但有条件的电动车车主,还是应该为自己和家人配备一顶安全头盔。

一顶正规的安全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对驾驶者的头部起到保护作用。有数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然而,许多车主特别是电动车车主,因骑行距离短、车速慢、怕失窃等原因,或是怕热、难看、侥幸等心理,不愿在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结果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了令人惋惜的结果,轻则颅脑损伤,重则危及性命。因为不愿佩戴几十块钱的头盔,而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执法检查只是辅助,安全警钟理应长鸣。为了人身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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