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电摩”交通乱象
路口规划的行驶车道
交警对占用人行岛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
本报记者 赖昕 通讯员 陆祖江 摄影报道
4月1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不按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不按车道行驶、不按车道等待通行的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进行宣传整治。
当天16时,在钦州湾大道与永福西大街路口,一名驾驶电动车的男子在机动车右转车道等待通行时被交警拦下,该男子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违反了交通法规。执勤民警告诉记者,该驾驶人未按车道等待通行,违法占用机动车右转车道,将对其进行20元处罚。
在同一路口,16时10分,一名女子驾驶电动车停在了行人等待通行的人行岛上时,被现场执勤的民警查扣。“我准备左转的,在这里就停一会儿。”该女子向执勤民警说道。“人行岛上是供行人通过马路时设置的临时等待区域,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是不能占用的。”执勤民警解释道。最终该女子接受了20元的交通违法处罚。
现场执法民警告诉记者,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在路口不按车道行驶的现象较为普遍,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在路口不按车道行驶,不按车道等候通行,不仅阻碍了行人及右转车辆的正常通行,造成交通拥堵和混乱,而且很容易引发各类刮碰、碾压交通事故,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依法对不按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交警提示:驾驶人在收到交警部门开具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后,可以直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或关注“钦州交警”微信工作号进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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