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严打防疫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广西日报 2020-02-13 06:56 大字

本报钦州讯(记者/潘云锋)2月10日,钦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政法委、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打击涉疫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妨害疫情防治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涉疫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告要求全市政法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统一行动步调,统一证据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为疫情防控大局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同时,欢迎群众举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并为举报者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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