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向“用药贵”再“开刀”
本报讯(记者李凤仙)为进一步深化钦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基本用药,有效降低患者负担,推进健康钦州建设,日前,钦州市出台了《钦州市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2019年,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分别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25%、40%、65%(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80%)。
同时,2020年,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要求优先配备使用政策规定比例的基本药物,基本药物配备比例逐年上升。
此外,《方案》围绕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切实保障生产供应、全面配备优先使用、降低群众药费负担、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明确了钦州市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点工作任务。
《方案》指出
2019年,全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分别不得低于本单位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25%、40%、65%
2020年,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要求优先配备使用政策规定比例的基本药物,基本药物配备比例逐年上升
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二)切实保障生产供应
提高有效供给能力
完善采购配送机制
加强短缺药品预警应对
(三)全面配备优先使用
加强配备使用管理
建立优先使用激励机制
实施临床使用监测
(四)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
探索降低患者负担的有效方式
推行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同城同价”
(五)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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