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巧促和解 当事人握手言和
当事人握手言和
黄芍 摄
本报讯 10月17日,钦南区法院执行局的陈威宏法官站在某制药公司的门前,长舒一口气,这起长达四年的执行案件,今天终于算是了结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双签字盖章,约定欠款三日后一次性付清。
这看似简单顺利的完美结局,其实没那么容易……
2016年5月,原告钦州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莫某把某制药厂负责人劳某告上了钦南区法院,原因是自己公司为劳某的制药厂基建场地提供混凝土,但是劳某一直拖欠货款,由于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没有争议,于是原被告双方很快在法院达成了调解协议。欠钱是承认了,但没钱也是真没钱!怎么办?案件进入了僵持的执行阶段。
执行局陈威宏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到某制药厂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到原来这个药厂这几年来由于厂房搬迁、重新建厂等客观因素,因为停产无法产生效益,债务就这么慢慢累积下来了。资金短缺确实是这个企业的现状,但目前企业还处于正常生产运营中,并且有不错的发展前景。
一边是具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但因债务导致资金周转压力大,如果强制查封冻结,企业将失去重生的机会;一边是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的信任和焦心的等待。如何破冰?民营企业不“离场”,司法保护不“缺位”。在此情况下,陈威宏不厌其烦地和申请执行人莫某进行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找到执行症结,并组织莫某来到制药厂,在多次观察中,莫某心想这么一大间厂天天在营业,还对外销售,法官在这,有钱了还怕被赖么?
心结打开了,万事好商量。抓住这个契机,陈威宏一鼓作气,当日上午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约定于三日后支付80万元欠款,并一次性支付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近年来,钦南区法院以服务党委中心工作,服务当地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工作思路,全力营造钦南区“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在执行案件中依法依规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尽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让被执行人企业继续存活运营的同时,又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实现最大共赢。同时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发展前景但暂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方式,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今年以来,受理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执行案件22件,执结完毕16件,到位标的733.38万元。 (黄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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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钦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