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财之路千万条 网售假药不可取

钦州日报 2019-08-27 13:39 大字

钦南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现代审美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减肥行列,减肥药成了许多不法商贩眼中的“摇钱树”,更有甚者为了获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销售假减肥药甚至“毒药”。钦州一女子黄某也从中看到了“商机”,走上了销售假减肥药的“发财”之路。

近日,钦南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始,被告人黄某先后从网络认识销售“soso减脂胶囊”(绿色胶囊)、“日本小粉丸”(粉红色药片)、“曲之韵”(金色胶囊、蓝色胶囊)等减肥药的上家“李玉凤”“安徽人”,并陆续从“李玉凤”“安徽人”处购进上述减肥药,然后通过微信、淘宝销售给消费者。2018年10月31日,市公安局钦南分局抓获正在快递减肥药给消费者的黄某,当场扣押金色胶囊合计530粒,粉红色药片158片,并在黄某位于钦南区南珠东大街某租住处扣押金色胶囊2009粒,蓝色胶囊1443粒,绿色胶囊合计946粒,粉红色药片1782片,白色胶囊5粒,橙色胶囊1粒。经检验:金色胶囊、蓝色胶囊、绿色胶囊均含西布曲明成分,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粉红色药片含比沙可啶成分,认定为假药。

据黄某到案后供述,其最初买进SOSO减肥胶囊的价格是320元一瓶(20粒),最后降到120元一瓶,被其以500元到200元不等的价格卖出获利。再后来,其销售的“曲之韵”减肥药买进价格最低为1.8元一粒,进价十分低廉。

据了解,在被公安机关查获前,黄某因销售的减肥药广告引证内容违法,于2018年7月4日被钦州市钦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3000元;因销售的减肥药含有虚假内容,于2018年9月20日被该局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37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是假药而销售,其行为触犯了《中共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构成销售假药罪。根据黄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结合其认罪、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吴华清)

新闻推荐

钦北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违法售卖野生动物,必罚!

执法人员检查水产品市场钦北讯为保护野生动物,有效打击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经营行为,从8月起到10月,钦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

钦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钦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