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瑰宝岂容低俗噱头冒犯
江 夏
近日,一则标题为“今天一帮人‘逛窑子’是什么体验!”的文章在钦州本地微信上疯传。然而,该文章疯传不是因为文章内容让人拍案叫绝,而是因为标题太“扎眼”。
这篇文章是公众号“钦州旅游”于6月6日推送的,当天钦州市举行了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活动暨千年坭兴陶古龙窑火祭大典开幕式,很多市民和游客涌向钦江古龙窑,参加此次文化盛典。可是在推送活动文章时,“钦州旅游”却通过标题把这场盛典描述为“一帮人‘逛窑子’”,这毫无美感和责任感的“双关语”引人不适。
自媒体时代也被称为“眼球经济”时代,关注度大于天,点击量是命脉。为了博取读者的关注,“标题党”们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使一大批“辣眼睛”的文章充斥在网络上。随着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网友文化修养提高,“标题党”们虽然有所收敛但仍未灭绝,他们经常在底线上打“擦边球”,这次的“逛窑子”就是如此。“逛窑子”这一封建残余词汇饱含低俗的性暗示意味,是早该剔除的糟粕,忽然“诈尸”让人难以容忍。
这次的“标题党”,首先冒犯了钦江古龙窑,须知它在六百多年间,见证了中国坭兴陶的辉煌和起伏,不仅是国内留存时间最长的古龙窑,也是传承千年坭兴陶的“活着的图腾”,极具文物保护和利用价值;其次,冒犯了精心策划并举办此次活动的工作人员,低俗标题分散了大家对活动本身的注意力,消解了此次活动对于文化传承的重大意义;此外,还冒犯了参加活动的人们,他们到场参加活动意在了解、传承优秀文化,却被调侃成了“逛窑子”。低俗标题不仅影响公众号背后的官方形象,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更触犯了法律法规。国家网信办于2017年颁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稿件标题不得出现歪曲原意、低俗、媚俗、色情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要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就要进一步规范网络公共平台管理。官方公众号平台就是主体单位门面,主体单位应承担监管责任,不能当“甩手掌柜”。另外,要进一步提高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的综合素质,严禁把低俗当有趣、把网络当成法外之地。同时,还要培养他们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敬畏之心,切莫拿文化瑰宝开低俗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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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钦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