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北法院成功调解一批劳务合同纠纷案

钦州日报 2019-05-23 17:51 大字

钦北讯 5月16日,钦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批涉及农民工劳务报酬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力的维护和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批案件纠纷的产生,源自于2014年间,原告吴某、冯某某等多名农民工为位于钦州市的某小区工程项目进行墙抹灰工作,工作完成后,仍有部分劳务报酬没有得到支付。原告等人遂要求承包方等人支付劳务报酬,并请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帮助处理,各方代表在《欠薪汇总表》签字确认拖欠的工资数额,总额达115855元,但被告某建设公司认为,其与农民工不直接存在劳动关系,不应承担责任。而承包水泥抹灰工程的向某某认为,其与原告没有直接劳务关系,不同意支付欠款。因该批案件涉及农民工原告人数众多,属于民生领域重点保障的案件类型,钦北区法院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黄玲庭长、苏允良庭长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基础上进行调解,并将各方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向当事人进行释明,最终促成了由向某某于2019年12月1日前分别向各原告支付相应劳务报酬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钦北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对于民生领域反映到司法案件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大力的研究并找出最佳解决方案,妥善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合法利益,切实加强民生案件的司法保障。 (陆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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