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暖心电 照亮扶贫路

钦州日报 2019-05-16 16: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陆燕实习生滕宝仪)“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优惠用电政策是党和政府心系民众、关注民生、关爱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举措。今年来,钦州供电局不仅对钦州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电费减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核查,还采取张贴海报、联合村委干部接触符合条件的客户、设置驻村业务受理等方式,将免费电精准送至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中。

据了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2]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价格 [2012]1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41号)精神,自2012年7月年起,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年每户设置有120千瓦时免费电量,免费电量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电网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对于“低保户”“五保户”集中聚居户,供电企业按照民政部门核定的有效人数所对应的免费电量,从集中聚居户的年用电量中予以扣减。

“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和‘五保户’,均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低保证、五保证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供电企业的供电营业厅,向供电企业填写《低保、五保户免费电量业务申请表》申请免费电量,待供电企业核实有效无误后,即可在有效期进行电量减免。”钦州供电局农电与班组管理助理专责甘伊慧介绍。目前,全市城乡“低保户”约5.1656万户、15.3万人;农村“五保户”约2.2445万户、2.33万人。现阶段已累计完成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减免电量办理6.6648万户,减免电量799.776万千瓦时,减免电费约422.52万元。

由于钦州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基数较大、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部分人员没有联系方式或者在供电局又没有办理用电户等问题,给办理减免电量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单靠钦州供电局的有限力量难以做到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减免电量政策的全覆盖。该局希望,能够得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支持,也希望通过宣传让“低保户”和“五保户”了解该项政策并主动办理,让他们充分享受国家电力电价改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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