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联通“食安校园” 钦州市巧用“互联网+”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本报记者李建城通讯员吴莉
执法人员检查校园周边“五毛”食品
学校食品安全有人管、管得好,师生饮食安全才有保障。4月1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再加一把力,监管部门也多了一条拦住食品安全隐患的“安全绳”。
今年以来,根据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以及学校食品安全新规的规定,钦州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2019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钦州市共有学校食堂1364个,其中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食堂数594个、整改到位食堂数540个;租用校内场地食品生产经营者166家;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379家。检查覆盖率100%,检查发现问题食品经营者68家。
实施自查自检,落实主体责任
今年3月2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通报春季学期开学检查发现的问题,会议强调了学校主体责任,要求各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明厨亮灶工作及校领导陪餐等工作。
为转变监管部门保姆式监管模式,提升学校食品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及学校管理食品安全工作效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检制度,由师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小组,每天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检。同时,制定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模板,设计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和学校超市(小卖部)日常检查表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表等三种表格分别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督查)小组使用的检查表格。使用表格标准化操作可以防止检查遗漏问题,大大提升工作效率,节约工作时间,让学校及时发现其潜在风险隐患。
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督查
今年,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和城市监管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强化2019年钦州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钦食药监办〔2019〕6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钦市监发〔2019〕2号),明确2019年各部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实行县区局负责检查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教育局开展督查工作,以学校许可、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纠情况及学校周边销售辣条、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层层落实,克服改革过渡期间人员变动,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从2月19日至4月1日,多部门联合开展为期40天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3726人次,执法车辆502车次,检查学校 (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909家次,其中使用电子监管系统检查1253家,发现违规问题709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9份,约谈责任人31人。对全市流动摊点多的32所学校开展专项整治,劝导教育食品流动摊点44摊入室经营,劝导教育占道经营的食品经营者25家。
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该局对学校食堂加大检查力度,建立高风险名单,强化落实学校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各环节监管,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并进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切实清除食品安全隐患。
创新监管方式,探索长效机制
为了提高监管效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快“智能食安”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不断完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的日常监管模式。
在全市范围内,该局大力推进公立学校“明厨亮灶”、色标管理、无水厨房等示范化建设,全市已有1170家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安装了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的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建设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和信息报送系统、学校食品管理电子台账系统,提高监管效率。
在现场检查时,也充分利用执法终端电子系统进行检查,做到有记录有图片有整改有跟踪,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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