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家园”为残疾人遮风挡雨
本报讯(记者 陆燕)“有了‘阳光家园计划’的帮助,让我们家庭减轻了负担。”看着32岁智力残疾二级的儿子,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我送儿子到市残联阳光家园日间托养服务中心进行托养,托养中心开设文化、体育、音乐、烹饪和种植等课程,他不仅在市残联这里学到了好多知识,也交到了不少新朋友。”
据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章卓荣介绍,“阳光家园计划”的资助对象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类别(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处于就业年龄(男性为16—59周岁,女性为16—54周岁)且无业、无固定收入,长期需要专人照料的残疾人,优先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的残疾人。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中的残疾人,不属于项目资助对象。
阳光家园项目分为居家托养和日间托养两部分,居家托养按照财政支持分为中央计划和自治区计划。2018年,全市共有487人,享受中央计划每人1500元/年的财政补助,用于购买上门托养服务,总额为73.05万元;共有1189人,享受自治区计划每人1500元/年的现金财政补助,用于改善残疾人家庭托养服务条件,总额为178.35万元。市级财政按照托养30人的标准下拨35万元,用于钦州市残联阳光家园日间托养服务中心向就业年龄段智力、重度肢体类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全年共完成日间托养服务30人次。
章卓荣介绍,钦州市阳光家园计划日间托养天数为145天,分上下半年两期。2019年上半年的日间托养中心计划招收30名钦州市户籍,男16-59岁,女16-54岁,且持二代残疾证、残疾类别为智力或重度肢体残疾、无重大疾病、生活可以自理、无暴力倾向的残疾人。目前,已经招收了25名,还有5个名额,有日间托养需要的残疾人家庭可与钦州市阳光家园日间托养中心联系,电话为281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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