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步不停 执行不止 走近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洪

钦州日报 2019-03-20 11:14 大字

本报记者 肖鑫

李洪(右)履行房屋交接法律程序 本报记者 肖鑫 摄

3月5日上午,还没有到上班时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洪就已经早早地来到了办公室。当天,他要去钦州港办理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房产交付手续。

履行房屋交接

同事在外面催了。李洪赶紧拿起准备好的材料,又迅速检查了一遍。尽管案件已经烂熟于心,他还是不放心,生怕有些材料漏掉了。在法院工作近40年,李洪在刑事、民事、审监庭、执行局都工作过,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调撤能手、办案标兵、全区优秀主审法官、清理执行月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凭借的就是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到执行局工作6年多了,很多时候都是在外面跑。”李洪说。以前从事审判工作,都是在单位办公的多,只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判就可以了。但是执行工作不同,除了要依法依规办案,还需要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司、个人等打交道,对法官的沟通协调能力、专业能力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都是一个考验。

大约9点30分,李洪一行来到钦州港“海景1号”楼盘,见到了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及楼盘物业工作人员。这次办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法院受理后作出执行裁定,将被执行人(楼盘开发商)所有的位于钦州港“海景1号”的十二套房产抵偿给申请执行人。经过前期的协调沟通,该案相关手续都已完成。在物业办公室内,李洪就交付房屋事宜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清查并交接房屋钥匙等。

继续奔走协调

在办理交房手续的过程中,李洪从物业工作人员的口中得知,申请执行人的这十二套房有三套被人占用出租后,马上要求物业带路,一一查看这三套出租房子的状况。但是很不巧,三套房子的租客均不在家。

“改天给他们发通知,这些房子怎么可以让他们一直占用?”李洪当即表示,一定要帮申请执行人维护合法权益。

为尽快解决案件涉及的农民工工资问题,李洪又陪同申请执行人来到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如何解决好该案农民工工资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经过多方协商,大家就该案涉及的农民工工资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初步的解决建议。

处理完钦州港的事情后,李洪便驱车返回。回到法院,已临近下午上班时间。由于案件涉及的十二套房产目前还没取得不动产证,根据法院执行裁定,还要去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并履行备案登记手续。“出发!”李洪没在办公室多坐一会儿,收拾好材料便再次出发,继续为早日完成执行案而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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