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6人因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本报讯 (记者肖鑫实习生黄金艺)春节期间,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在禁限放区域开展巡查工作,严格管控燃放烟花爆竹。截至2月10日,钦州市共有6人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受到行政处罚。
今年,钦州市发布《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控工作,为“蓝天保卫战”出力。为确保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实到实处,市公安局大力开展禁限放督导工作,全面落实禁放区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层层落实禁限放区域巡查责任,特别是对大中型饭店和居民小区,不定时进行重点巡控,采取预防教育为主、打击处理为辅的管控措施,从严整治非法燃放行为。春节期间,共出动警力2190人,动员社会力量661人,组织播放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片590次。
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增强了禁限放管控的影响力,教育群众自觉守法,提高市民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认识和理解,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较去年大幅度减少,但违法燃放案件还是时有发生。2月1日至10日期间,钦州市共有6人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受到行政处罚,罚款累计700元。春节期间,未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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