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物价局:提高电价灵活性 打造阳光收费制

钦州日报 2019-01-04 10:02 大字

本报讯 为切实落实好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工作要求,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自治区物价局的有关通知精神,自2018年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并取得较好成效。

截至10月19日,钦州市电网企业已清退临时接电费493.86万元,还有临时接电费余额708.81万元正在陆续清退中。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工业园区、商业集中区、物业小区、农贸市场等部分转供电主体进行了检查。经查,钦州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基本落实到位。根据检查结果,钦州市将进一步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加强收费公示制度,对农贸市场未及时将政策落实到终端用户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派出工作组到各转供电主体进行督查走访,对拒不落实政策的转供电主体将依法查处,坚决将国务院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落实到终端用户。 (李权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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